深度剖析:互联网房产户型图是否构成广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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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户型图仅作示意,与本案无直接关联)
某找房平台通过VR、图片和户型图展示房源信息。户型图清晰标注房间结构、尺寸数据,并声明面积可能存在误差。消费者因实际面积与标注不符,投诉其涉嫌虚假广告,引发市场监管关注。
一、户型图是履行法定义务,非广告创意
户型图仅提供房屋套型、面积等客观信息,旨在满足消费者知情权,并无广告色彩。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七条要求经营者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地披露商品信息,这属于强制性义务。相比之下,广告是商家的自主商业行为。互联网交易中,户型图类似线下营业员的介绍动作,是履行法定义务的体现。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更明确将“法规要求提供的信息”排除在广告范畴外,因此本案户型图不宜判定为广告。
二、非广告信息不实,仍受法律严惩
即便不是广告,信息不真实同样违法。《电子商务法》虽未对披露不实信息设定罚则,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提供了有力规制。根据《消法》第五十六条,虚假宣传可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最高五十万元罚款;《反法》第二十条则规定,情节严重者可罚款百万元以上甚至吊销营业执照。房屋面积误差若超出国家标准允许范围,经营者可能面临行政责任,但需符合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”的构成要件。
三、本案难构成欺诈,误导风险极低
从案情看,平台通过VR技术计算面积,并已声明误差可能,主观上无欺骗故意,不构成消费欺诈。最高人民法院界定欺诈需主观故意,本案不符。同时,房产作为大宗交易,消费者通常实地考察后决策,且最终以房产证面积为准,户型图误导可能性极低。租房场景中,租金多按套间计算,面积误差影响有限。唯有证据证明交易因误导达成损害权益时,才另当别论。
来源:久洋之法料
发布单位: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(数字出版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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